各业务主管社团、社会智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团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江苏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对业务主管社团及社会智库的支持力度,2025年,省社科联拟继续面向业务主管社团及社会智库实施主题活动资助计划,对列入主题活动的项目予以经费资助。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牢牢把握新时代的文化使命,以重大理论、重大战略、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鼓励实证研究和对策研究,着力推出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的工作成果,切实发挥社团和社会智库在政治引领、学术创新、决策咨询、社科普及等方面的作用,为坚决扛起“经济大省挑大梁”的责任担当,答好“经济大省挑大梁”的答卷,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社科力量。
二、资助主题
省社科联2025年度社科学术社团和社会智库主题活动资助项目,主要围绕“抗战胜利80周年”“国家公祭日”等重大节点及“中国式现代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重大命题开展。社团和社会智库可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和专业特点,围绕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也可紧密结合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经济社会热点问题、本学科基础理论前沿问题研究以及自主知识体系与学科建设等自主确定申报活动主题。
三、申报项目类别
1.学术研究专项:包括“江苏经济社会热点观察系列学术沙龙”“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系列学术活动”“文化传承发展学术交流活动”“青年学者系列学术交流活动”“自主知识体系与学科建设系列学术交流活动”以及社团或社会智库举办的年度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课题研究等;
2.协作项目专项:包括围绕传统文化、“抗战胜利80周年”“国家公祭日”、乡村振兴等主题开展的学术交流、宣传宣讲等活动(委托项目);
3.调研交流专项:包括分3批次社会组织赴省外调研交流活动(委托项目);
4.党建活动(专家基层行)专项:包括社会组织党组织围绕主题教育、党建工作开展的党建培训、主题党日、专家基层行等活动(委托项目)。
四、申报及立项流程
1.申报。各社团和社会智库根据申报项目类别分别填报《省社科联2025年度社科学术社团和社会智库主题活动申报书》(附件1、2)。5月9日前分别将电子版、纸质版申报材料上报省社科联学会部,其中纸质版一式两份寄(送)至学会部。原则上一个社团或社会智库只能独立申报一个项目(不包含委托项目),协作项目由排名第一的社团或社会智库负责申报。
2.评审。省社科联组织专家从政治方向、学术水平、项目效果、社会影响、项目可行性方案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同时综合考虑申请社团、社会智库的前期相关学术研究基础、资助经费使用计划合理性、社会信誉记录等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
3.立项。专家评审意见报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后在江苏社科网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立项。
五、项目管理
1.资助项目确定后,活动类项目必须在本年度内完成,课题研究必须在立项1年内完成。
2.资助项目所在的社团和社会智库需按照申报承诺组织实施,并及时向省社科联学会部报送活动信息、研究成果或工作总结。
3.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统一拨付至社团和社会智库账户,资助项目所在的社团和社会智库须及时将银行到账单(加盖社团或社会智库印章)提交省社科联学会部。项目经费使用由社团或社会智库主要负责人负责,专款专用,如违规挪用资助经费,将取消今后两年的申请资格。
5.存在以下情况的社团或社会智库,取消项目申报资格。(1)账户异常的;(2)年检不合格的;(3)上一年度资助项目未按期完成的。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哲社类社会组织 刘名全 025-83326739
经管类社会组织 陈 婷 025-83326739
文史类社会组织 陈朝斌 18112990339
李 迎 025-83314821
附件:
江苏社科网
2025年4月9日